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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合肥市民生工程实施工作亮点纷呈
2008年,我市民生工程实施工作亮点纷呈:一是重视程度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要求我市民生工程实施工作应该而且能够走在全省前列,让人民群众充分分享合肥改革发展成果;要把群众满意、社会认可作为检验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标准,并要求县区确保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都专题研究2008年我市民生工程项目及实施方案。调整充实了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成员,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实施项目多。2008年,在省政府确定的十八项民生工程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新增实施十项民生工程,民生工程项目更加全面,层次更加丰富。三是资金投入大。据测算,2008年我市实施的二十八项民生工程,共需投入资金25亿元,其中,省政府确定的十八项民生工程需投入资金近10亿元;我市新增的十项民生工程需投入资金15亿元,民生工程投入大规模增加。四是受益群体广。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特殊群体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农村村庄综合整治与改造、“城中村”改造工程等民生工程项目实施,使我市更多的社会群体受益,全民共享。五是考核机制严。为了促进县区及市直部门抓紧、抓早、抓实年度各项民生工程实施工作,条块结合,形成合力,圆满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我市将出台《合肥市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对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单位的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县区评选先进和市直机关的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六是推进力度大。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合政〔2008〕33号),市直各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20多个单项民生工程实施配套文件,为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民生工程实施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存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晓麟、市委常委、副市长方军、副市长卢仕仁等领导亲自到会进行强调。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2008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约束。加强监督检查,并加大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通报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