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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开展惠民直达工程试点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惠民直达工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惠民直达工程试点具体内容,并决定在芜湖市、滁州市、金寨县、太和县和合肥市蜀山区开展惠民直达工程试点工作。惠民直达工程试点工作由财政厅牵头。
惠民直达工程是在总结过去惠民资金“一卡通”、为民服务“一站办”、惠民对象“一线实”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保障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实工作分成体制创新、平台搭建、对象审核、资金发放和服务提供五个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子系统,形成保障惠民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的管理体系。惠民直达工程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为:
一、管理“一体化”。进一步理顺部门关系,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上下统一协调、整体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制定的惠民政策的衔接,避免出现政策覆盖的“盲区”。各级财政部门要集中下达资金,凡是惠民项目、标准已明确的,应将资金直接计入财政体制补助基数;对新出台的惠民项目,要及时下达资金指标,确保资金及时划拨、足额发放。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采用“部门监管、群众监督、社会化核查”的办法,将监督检查工作贯穿资金发放的全过程,保障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二、平台“一网联”。依托“金财工程”,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惠民直达工程信息系统,搭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做到资源共享。纵向上建立省、市、县、乡镇四级骨干网,横向上实现各级政府与同级主管部门、代理金融机构的连接。利用惠民工程信息管理软件,将各类惠民信息录入惠民直达工程信息系统,建立集补助对象、资金发放、信息汇总、动态监管为一体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为领导决策、政策制定、资金分配、监督检查、绩效考评等提供依据。
三、审核“一线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村(居)民会议、惠民政策明白纸和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让群众有效参与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收入测算工作,除政策规定的特定补助对象外,应根据居民人口、劳动力状况、资源条件等因素综合测算其家庭收入,初步界定补助对象范围。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群众进行评议。对群众评议的补助对象,须经乡镇审核,并由县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监察部门集中联合审批。对群众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补助对象,要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严防暗箱操作和以权谋私现象发生。
四、发放“一卡通”。惠民资金由财政部门集中管理,实行“一个漏斗”向下。县级财政部门要在金融机构设立“惠民资金专户”,各项惠民资金直接纳入专户管理,实行封闭运行。惠民资金可由财政部门委托一家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县级财政部门要与代理机构统一签订惠民资金委托发放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压款、扣款或强行揽储。县级财政部门负责为每户补助对象建立个人账户,金融机构负责为每户补助对象发放一个专用存折,并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惠民资金发放花名册,在规定时间内将惠民资金直接打入补助对象个人账户。补助对象即可持存折凭有效证件到金融机构支取现金。
五、服务“一站办”。县(市、区)在乡镇(街道)设立为民服务中心(已设立政府服务中心的,通过整合内部职能成立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设立为民服务代理点,为群众提供惠民政策、资金发放等方面的服务。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将涉及财政、民政、农业、教育、林业、农机等部门的惠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为民服务中心服务范围。按照“权责统一、条块结合”的原则,由乡镇(街道)统筹安排人员集中办公,对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坚持依法行政,公开服务项目和程序,做到阳光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