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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09年项目支出预算开始编制
经过前期的充分调研,我局出台了《关于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口径及申报格式》,并结合软件培训向预算单位精心讲解了2009年预算编制相关政策。
2009年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与往年有很大不同,主要表现在:
1、项目支出预算实行限额控制。为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对各单位2009年 “一上”项目支出申报数实行限额控制。其中经费拨款、城建税、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控制在2008年度项目预算(扣除基建项目预算)120%以内,其他资金来源的项目支出数应在单位年收入计划范围内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规定编列。
2、定额公用支出项目中增加经济科目“装备购置费”,方便使用定额公用支出政府采购小型设备的单位。
3、对项目支出性质进行分类,单位需按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填列经常性项目支出和一般项目支出。
4、单项购置费在3万元以下的项目,应按类别合并,并在摘要中填列具体的项目清单。
目前,我局已向所有单位下发了2009年部门预算初始数据,我市项目支出预算已正式开始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