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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蜀山区国税局加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有力促进了区内经济发展
新《企业所得税法》已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老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对于2007年度企业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区局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应批尽批,确保所得税优惠政策能够执行到位。2007年度区局共办理各类减免税申请18户,年度申报各类减免所得税880.24万元。其中技术改造采购国产设备1户,抵免企业所得税32.92万元;实现技术转让收入免征企业5户,减免所得税369.53万元;高新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2户,减免所得税49.26万元;新办第三产业免征8户,减免所得税145.61万元;劳服企业促进就业减免1户,减免所得税230.97万元;劳改企业免征1户,减免所得税10.04万元;农村信用社免征1户,减免所得税41.91万元;全年共有4户企业申请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批准扣除金额合计4995万元。2008年,区局将加强对新优惠政策的宣传和审批,使区内企业了解和享受应享受的优惠政策,促进蜀山区经济的发展。(综合业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