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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关于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街财政所(局)、区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会计队伍建设,促进会计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适应会计工作不断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5〕3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07年度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工作,以及户籍在我区范围暂无工作单位,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除下列情况外,均应参加本年度统一安排的培训。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参加本次培训:
1、本年度在大、中专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
2、本年度参加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
3、本年度参加会计职称考试前辅导;
4、参加其他继续教育培训的。
二、培训内容:
《新企业会计准则学习指导与操作实务》。
三、培训时间:
培训采取集中时间,分批实施的办法,从十月二十三日至十月底结束,共三期,每期三天(计24小时)逾期不再补办。
参加人员务必于每期培训开始的前一天,携带《六安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到培训处办理报到、缴费手续、领取培训教材;事业单位被聘任有会计职称的人员,另需交《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期:10月23日至10月25日
第二期:10月26日至10月28日
第三期:10月29日至10月31日
四、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裕安区委党校。地址:皖西学院本部隔壁,市内可乘(11路、12路)公交车到达。
五、培训费用
按区物价局核定党校举办本次培训的收费标准,参训人需交培训费120元(含教材费、资料费),学校具备食宿条件,费用自理。
六、工作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是《会计法》的法律要求,是《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六章第二十六条规定,是会计工作实际需要。会计人员每年完成继续教育情况,是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的检查项目,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转的依据,是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续聘)和年度考核条件之一。
各部门、各乡镇街主管会计工作的领导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并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各基层有关单位会计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分批参加培训。各单位要鼓励和支持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保证会计人员参加培训的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每期培训结束后进行测试,经测试合格者方可计算24学时。
裕安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