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关于领取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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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就领取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集中领取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领取地点: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财政窗口(宿州市磬云南路468号)

二、领证人员需提交的资格条件审查材料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办理申领,不得代领。考试合格人员需提交的资格条件审查材料为: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归档。

三、资格条件审查有关规定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证书;对弄虚作假获得证书的,一经查实,取消证书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和评审;对审查不严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联系电话:0557-3955717(宿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宿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7年2月24日  

wein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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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7年3月2日 16: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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