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会计考试报名已经开始4天了,到3月31日截止,准备报考中级会计考试的小伙伴可不要忘了,记得一定要在这个时间段内报名哦,过了又要再等一年了。中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及各科目考试时间已经公布,将于9月9日和10日两天举行,共两个考试批次。报名时间一过,就意味着距离考试的时间就越来越近了。准备报考或者已经报考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小伙伴们想必已经在备考了吧,为了面对即将来临的考试。为了帮助考生高效备考,安徽会计网为您整理了“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必备考点预习”,更多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技巧,请微信搜索“安徽会计网”或访问安徽会计网中级会计师频道!
【考点三十七】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
受害人 |
侵权人 |
程序 |
起诉股东资格 |
名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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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 |
公司 利益 |
董高 |
监事会——股东 【提示】 (1)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 (2)自收到书面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起诉 (3)情况情急 |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2)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
以股东自己的名义起诉 |
监事 |
董事会——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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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高以外的他人 |
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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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直 接诉讼 |
股东个人利益 |
董事、高管 |
股东直接提起 |
股东 |
以股东自己的名义起诉 |
【考点三十八】财务与会计
1.分红权
(1)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
(2)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2.公积金
(1)公积金的用途主要在于弥补公司亏损(资本公积金除外)、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和转增公司资本。
(2)法定公积金
①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②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3)任意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没有限制,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时,不受25%的限制。
(4)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考点三十九】公司合并分立
(一)公司合并
1.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2.通知、公告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解释1】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但公司分立时,债权人无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解释2】公司增资,无须通知、公告债权人。
3.依法进行登记
公司减资、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4.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分立
1.公司分立包括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
2.公司分立要签订分立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作出分立决议,通知债权人,办理工商登记等。
3.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释】如果是分立后的公司私下达成的内部约定,不能约束债权人;债权人依然有权要求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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